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公告贝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7-14 06:55: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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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博为办好此次盛会,传承鄂州历史文脉,提升园博会品牌效应,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根据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口号,特公告如下:

  1.征集内容:提供符合主题的园林博览会会徽设计贝博,融入鄂州地域特色,突出“山水鄂州 乐享自然”的主题理念。

  2.设计稿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设计稿和纸质设计稿。电子设计稿包括: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需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 /cdr等)、Word格式的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设计稿: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贝博。

  1.征集内容:提供一首与园林博览会主题“山水鄂州 乐享自然”相符、富有创意的会歌(包含词曲两个部分)。

  4.歌词富有时代气息、清晰易懂、昂扬向上;歌曲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易学易记易传唱。

  1.征集内容:提供富有创意、与鄂州地域特色相融合的吉祥物设计,能够代表“山水鄂州 乐享自然”的主题理念。

  2.要求吉祥物设计的形象活泼可爱、吉祥快乐、动感强烈、易于制作,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

  4.吉祥物要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举办地鄂州的地域特色。

  5.设计方案提交电子设计稿和纸质设计稿。电子设计稿包括: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需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 /cdr等)、Word格式的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设计稿: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1.征集内容:提供反映“山水鄂州 乐享自然”主题的创意口号,简洁明了,能够吸引目光。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在名称和形式上雷同。不可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可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如若违反以上规定,则责任自负。

  (二)应征作品投稿方式可邮寄投递,也可电子文本投递。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邮件主题需统一成“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设计作品”字样,括号内填写相关应征作品类别(如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口号)。

  由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聘请相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和媒体单位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贝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一)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届园林博览会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一)会徽、会歌、吉祥物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宣传口号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五)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为接受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创作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无著作权争议。作品入围及获奖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转播权、汇编权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归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独家所有。

  (三)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著作权已归其所有的入围及获奖作品有权行使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作者对入围及获奖作品除了享有署名外,不再拥有其他一切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使用、发表或发布或修改等,也无权再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发布或者发表。

  作品征集时间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8日止(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山大道99号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备注:应征作品信封上请注明“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设计作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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